醉驾的联合倡议书
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:
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,加强警示教育,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,严防酒驾醉驾肇事肇祸,切实维护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,共同营造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,临潭县纪委监委、县公安局特向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严守党纪法规,筑牢思想防线
酒驾醉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,更是对个人、家庭和社会极不负责任的表现。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,时刻以党纪法规为准则,牢固树立“法纪红线不可触碰”的意识,坚决做到“饮酒不开车、开车不饮酒”,以实际行动彰显遵纪守法的政治自觉。
二、以身作则,发挥表率作用
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肩负着服务群众、推动发展的重任,理应在遵守交通法规方面走在前、作表率。无论是公务活动还是私人聚会,都应带头遵守交通法规,主动劝阻身边人酒后驾车行为,以自身实际行动引领全社会形成拒绝酒驾醉驾的良好风尚。
三、强化监督提醒,共筑安全防线
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通过警示教育、谈心谈话等方式,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。同事之间要相互提醒、相互监督,一旦发现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劝阻。家庭成员也要以亲情为纽带,常提醒、常叮嘱,共同守护家庭幸福和安宁。
四、从严执纪执法,严肃追责问责
县纪委监委、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,对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实行“零容忍”态度。一旦发现酒驾醉驾行为,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,并通报曝光。同时,将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接受宴请、公款吃喝等“四风”问题,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,绝不姑息迁就。
道路千万条,安全第一条!让我们以对自己、对家庭、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,坚决向酒驾醉驾说“不”,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,为建设平安临潭贡献自己的力量!
举报电话:
县纪委监委:0941-3121007
县公安局:0941-110
中共临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临潭县监察委员会
临潭县公安局
2025年3月10日
附:酒驾醉驾法律后果:
1. 行政处罚:饮酒驾驶机动车,将暂扣驾驶证6个月,并处1000-2000元罚款;醉酒驾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。
2. 党纪政务处分: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将面临警告、记过直至开除公职等处分;党员同时将给予党内警告、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。
3. 社会影响:酒驾醉驾记录将纳入个人信用档案,影响职务晋升、评优评先及子女升学就业等。
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,守法是人生最美的行!让我们携手共进,共同营造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。